甚至淡淡一颔首,说:“嗯。”
然后扭头问陈佳肴:“什么时候在外认了一个侄子?”
茶里茶气的小奶狗终于收了那双一贯无辜的狗狗眼,奢侈家境里长大的小孩都如此,对于冒犯别人信手拈来,却见不得别人不对俯首称臣。
什么年代了?真拿自己当太子爷了?
太子爷不也需要一个言传身教的好老师?
要说教育人,那周老师可是第一名。
在外教育纨绔子弟,回家教育小娇妻。
先一派正经地走完日常闲聊流程,然后把小姑娘哄得心甘情愿去浴室,门只关一半就被男人大大手阻拦,随即一米八还高的高个子带着人挤进浴室,坐进浴缸,水流翻涌,人的肌肤比水还烫,像被仍在岸上的鱼,时不时灌给你一口水,让你明明濒临在生死边缘却又好像颤颤巍巍能摸到极乐世界。
“我不喜欢别人喊我叔叔。”说一句,动一下,水从浴缸溢出,张口咬住怀里人的耳朵,“你喊我挺喜欢的。”
“要喊吗?”
“来,多喊两声。”
喊得从此听见这两个字都浑身发抖,眼角湿红。
什么弟弟,不要了,只要你,也只敢要你。
大白天想起这些画面,陈佳肴只觉得天气更热了,她忍不住轻轻吐了口气,然后顺手撸了把喝喝的背,毛被捋顺了,才看向那只猫。
有黑有白,好像叫警察。
在外长大的孩子显然跟在家里宠大的不一样,会小心翼翼靠近舔你的手蹭你的手腕,讨好你,给你笑脸,君临天下的气场统统不要,只想要你怀里最柔软的一隅避风港。
陈佳肴本来没打算把警察领回家,毕竟喝喝对它敌意真的太深了,可她抱起警察那一刻,忽然察觉到警察的后脚有些不对劲,再仔细一看,受伤了,指甲插/进肉里,没流血,但却看得人忍不住替它疼。
还能怎么办呢?只能抱回家了,先买一个独立小窝放在书房,喝喝凑上来叫,陈佳肴把它扔给周延礼,脸色不太好看地抱怨道:“你看它,被你惯的。”
沙发上的男人平白无故接了一只猫,眉间闪过嫌弃,抬手扔了,而后把抱怨的陈佳肴揽进怀里,动手动脚十分钟才一脸正色地说:“有点领地意识很正常。”
“跟你学的吧。”陈佳肴抠弄周延礼的手指,以前只觉得他手指修长,现在忽然发现他关节大小也恰到好处。神明真是偏爱他,处处都给他最优越最好的,“你手好长啊。”
“嗯。”男人反手轻轻挠了下陈佳肴的掌心,想起什么,声音忽而低下来,“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