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过的事实,而且这些事实距离现在并不远,最远的也不过是三年之后的2008年。
就在明年,“外资威胁论”盛行。一场关于外资并购威胁产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争论,伴随着“10号文”与“反垄断法”的酝酿而鹊起。
“10号文”即2006年9月8日经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外管局六个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在两个方面对外资并购作出规定:一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更苛刻,例如增加了关联并购的概念和反垄断审查方面的要求;二是对外资并购完成的方式,特别是对以股权为收购对价、通过spv(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跨境换股等技术手段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第二方面原本是为了开放外资并购的“正门”,堵塞“旁门左道”的良法。然而在具体执行效果上恰恰相反,正门紧闭,捷径歧出,最终对于以红筹形式上市的模式产生了摧毁性的影响。
加之2007年《反垄断法》颁布并实施,外资可进入领域存在诸多人为干预环节,对于“保护民族产业”“反垄断”等概念既缺乏可操作的认识,又缺乏清晰、透明的核准程序,这些人上下其手的空间再一步放大,并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重大案件,涉及的资金更是骇人听闻。
一号首长听了之后点了点头,说道:“小江说得很不错,先前我还有点可惜他们,现在看起来这股歪风邪气必须得狠狠的刹住才行,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啊!”
见一号首长已经定了调子,其他众人也是纷纷点头表示赞同,这一批人的命运算是被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