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见面(4 / 6)

姻的。

盛明稚边走边敷衍他哥,刚走到斯卡拉歌剧院门口,发现外面下起了大雪。

地面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结实的雪,马路上只有两旁的路灯。

乐团的指挥rele正在安排大家陆续上车,大雪天车难开,以免雪越下越大,要尽快到餐厅。

盛明稚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雪过去,坐上了大巴车。

说实话,对于这种聚会,他并不是很感兴趣。

不管是哪一个国家的人都喜欢唱歌喝酒,在聚会上高谈论阔。

盛明稚是个长相极为漂亮的亚裔,乐团中对他抱有好感的人不在少数,他们用“美丽”这个词夸赞他,声称盛明稚是他们见过的最好看的中国人。

盛明稚脸皮倒也厚,表面上矜持了一下,内心却不知天高地厚的想道:那当然,试问谁不知道我长得好看?

自恋的明明白白。

只是后来,众人发现他是一朵带着刺的小玫瑰。

都说中国人性格温和谦逊,盛明稚简直完全相反。

他们惧怕于他与生俱来的疏离和冷漠,吃饭时到没几个敢上前搭话了。

晚上十点半,聚餐才结束。

刚走出餐厅,盛明稚的肩膀就被拍了一下:“宋,这么大的雪,我送你回去吧。”

他回头,说话的是乐团里的钢琴手,和他一样是个华人,中文名叫宁华。

宁华在美国长大,就读于国际知名音乐学院,天赋出众,大学没毕业就被选入乐团。

他父母如今都在国内做生意,小有成就,宁华在国外就混在那群富二代中,是盛明稚最讨厌的类型。

他只大了盛明稚三岁,所以对盛明稚的追求简直是穷追猛打。

丝毫不介意盛明稚完全没成年的事实,几次三番暗示邀请他共度良宵。

盛明稚觉得他挺烦的,又因为在同一个乐团里,不能撕破脸让rele难看,对他则是能躲就躲。

“不用。”盛明稚拒绝他:“我朋友来接我。”

宁华今天喝了点酒,醉醺醺,又一次被盛明稚拒绝之后,心情微妙的有些不爽。

“宋。别再拒绝我好吗,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我只是送你回家而已,绝对不会对你做什么,给我个机会可以吗?”

盛明稚原本藏得挺好的怒气都被他激发出来了。

他长这么大,还没几个敢这么对他说话的。

“我的耐心也是有限的,请你不要再来骚扰我。”

“骚扰?”宁华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凑上前。

盛明稚能闻到他的酒味,背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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