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道:“不过嘛,我还是相信那句话,再聪明的罪犯,他总会犯错,总会露出马脚,而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也是坚定这种信念。你们说这么大的案子,现在落在咱们脑袋上了,是领导对我们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的考验,我就想知道,你们有没有信心破掉这个案子,抓到嫌疑人。”
他大声询问。
众人对视一眼,纷纷大喊有。
立案了必破,这是宋亮给定下的规矩。
“那就行动吧。”
他起身,招呼众人去吃饭,吃完饭立马出发。
沈新是起得晚,吃过饭来的,也不饿,在食堂外逗百万。
“手!”
沈新伸出左手。
范杰应该没有正经训练过百万,但它特别聪明,沈新拿着它的爪子做了一下示范,它立马就学会了。
而且触类旁通,沈新伸右手,它立马伸左爪子。
“可以啊。”
沈新揉了揉它脑袋夸奖了一句,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火腿肠,剥了皮塞它嘴里。
它眼睛放光,一口便炫进了肚子里。
脑袋上的图标竟然还长了一格。
沈新登时明白,这家伙喜欢吃火腿肠。
那好办啊,回头给它买一箱,可劲儿炫。
沈新又想到了大美。
提升大美的好感度,现在来看最好的办法还得是从吃的方面下手。
沈新想起来,自己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说主人每天下班,猫都会在门口蹲守,不一定是它亲人的表现,而是它认为主人是出门狩猎去了。
家养的猫,认为主人是更厉害的同类,所以理所当然的,会把狩猎捕食的职责交给主人。
这个时候,如果主人空手回来,它会觉得失落,认为主人没用。
假如主人带回来食物,还是好吃的,那它就可能产生崇拜主人的心理。
沈新盘算着,回头自己回家,是不是也给大美带点儿好吃的。
正想着,感觉背后有目光。
沈新扭头一看,吓了一跳,不知道什么时候,宋亮和陈超站在了背后。
“宋所,陈队!”
沈新急忙起身打招呼。
宋亮微笑点头,倒是陈超,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又问道:“你很喜欢猫狗?”
他看了案卷。
沈新是帮流浪猫找小猫,发现了被盗的电动车。
抓捕范杰的时候遇到看门狗,也是沈新帮忙解决的。
陈超的目光深沉平静,和他对视,总感觉有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沈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