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与白狼此时正在南城闲逛,二人恰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对琳琅满目的各类新鲜事物应接不暇,且不说乡巴佬秦天,就连见过一些世面的白狼也是惊叹不已,明月城的繁华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这些街道上均铺着极为平整的青岩石,足以维持百年不裂,每隔十数米就有一个高高的灯塔竖立着,人行道与车行道分割得十分明显,时不时便能够见到一匹高大威猛的魔兽驮着一些俊逸娇俏的公子小姐穿梭而过。
似乎与前世的跑车一样,胯下魔兽的阶别越高,就越能体现主人非凡的身份,不过秦天看了半响,也没见到一头超过十二阶的高级魔兽,倒是有人骑乘着飞鸟在天际翱翔,与此一比,这些地上的“跑车”若非太过惊艳,否则立时就相形见绌。
想来也是,若要使这些魔兽甘心被驱使,那么主人的力量必须能够成功驾驭住坐骑,像灭手魂耶努斯,正因为他身为六阶五段的高手,才能拥有十六级的高阶魔兽黄金圣狮,如果是妖兽,便肯定是他所不能控制的。
当神情从惊讶转变到麻木以后,二人终于知道这明月城为什么被称为乱域东边最富裕的城市之一了,看看街面那普普通通的行人,竟也是个个衣着时尚、品味独特,举手投足间,将一位帝都市民的风范展露无遗,秦天和白狼与之一比,顿时就像一个从山坳里出来的乡巴佬,要多丢份有多丢份。
秦天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里那七万块钱,脸色顿时苦了下来,朝一边的白狼道:“我说兄弟,你觉得咱俩要去换身这样的行头,得花多少钱?”他指着一个时尚的青年男子,这家伙穿着一件款式极为新颖,偏偏防护能力还不错的黑色长袍,下身是一条紧身的黑色长裤,脚上踏着一双精致的暴熊皮靴,看样子加速效果不会差到哪儿去,两柄奇特的长剑背负在身后,极为扎眼,黑色的长发捆成一束披在脑后,额前的留海显然经过了精心的修整,整个人看上去简单而不张扬,飘逸中透出洒脱。
“不清楚!”白狼亦是罕见的露出一丝苦笑,顿了顿,又补充道:“估计不会少。”
秦天四下望了望,这街道上人流熙攘,但遍目一观,像自己和白狼这类打扮的却是十分少见,甚至可以说是没有,时刻感受着无数人如芒在背的奇怪眼神,饶是脸皮厚如秦天,也有那么一点吃不消。
“这回咱俩可真是乡巴佬进城,大开眼界了!”秦天语气中透着几分无可奈何,却仍是直起腰板,昂首挺胸,大有任世人谩骂诋毁,我自孤高独行的气势。
哪怕身上穿得不怎么好看,但他那颗抗打击力极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