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他儿子就进了包厢。
大老板亲自为我们一一引荐,最后酒席散时大老板还亲自拍着林臻的肩膀对他儿子说:“儿啊,以后你和小林多来往,多跟他学学,他可是...可是...哕!!”
喝太多了,大老板话还没说完就吐了。
不过大概意思说明白了,散后他儿子搂着我的肩膀,说,林哥,你一看就能当某某大官,今晚弟弟安排。
林臻也算比较能喝的,当时陪大老板喝酒,喝得不上不下,正是需要进军二场的时候,于是就坐上了他司机开的大g。
一路向南,来到当地最牛逼的夜店。
这么说或许不准确,只能说当年是最牛逼,叫什么什么......夜未央?
不记得了,但是林臻记得一进门,他儿子就像皇帝似的,一大堆姑娘就围了上来。
他摸摸这个,抠抠那个,还都不错,回头对林臻说:“林哥,今晚你随便挑。”
林臻也算见过世面的,认为眼前这些都不算什么。
后来就坐在位置最好的沙发上开始喝酒,看演出。
说实话,那些酒林臻连听都没听过,喝着也不觉得好,可最后结账的时候......花了三十多万。
带走的姑娘们,好处另算。
如果说这样就算震惊到林臻,那确实震惊了,但是这样还没结束,第二天去了个商场。
林臻本来不喜欢逛商场,也不太了解,就知道这个商场里什么品牌的衣服都有,而且都不便宜。
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民公仆,进门后基本连问价的资格都没有。
但是这回不一定,身边跟着大冤种啊。
他儿子进了门就开始买衣服,不是像小说里那样,一件衣服动辄几十万上百万,那是小说,作者对金钱也没有什么概念。
一件白色t恤卖两万块钱,就已经离大谱了。
他儿子一口气买了一身,花了大几万块。
昨天去夜店那身说有烟味,直接扔了。
要说昨天喝多了没什么记忆,那买衣服那天林臻是真的被震惊到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钱人真的不在乎钱,可能他们手指缝里漏出来点,就足够一家三口一辈子衣食无忧。
说这么多,林臻就是想表达下不同阶层对待金钱的态度是不同的。
曾经让林臻羡慕的险些犯错误的富二代,在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
因为他也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有钱人。
但是他没有飘,也没有变得猖狂,依旧粗茶淡饭地过日子。
虽然有个喜欢花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