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后世,这种做法被很多人喷。
但有一个现实需求是,在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因为法律的制定需要时间,制定好之后,再修改不容易,就需要立法前置。
即按照十年,二十年后的要求,先将“法”提前立好了。
然而,社会现实又没有发展到那样的水平。
故而在执法的时候,往往采取抬高一尺的方法,有选择性的放过一些人和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再慢慢变得严格。
古代这样做的原因,则只有一个。
为了更好的驭民!
在立法严得不得了的前提下,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违法”。
上面要惩治谁,便能立即找到一万种合法的理由,而且还名正言顺。
到实际执法的时候,上面又可以表现自己的仁义,宽宏大量,对许多过错,不予追究。
这一切都是上面的恩宠,下面要感恩戴德,以死效忠。
十分完美的逻辑循环。
除此之外,新皇大赦天下,也是为了便于启用一些曾经被老皇帝打压,谪贬,乃至问罪的臣子。
借着大赦天下的名义,将这些人起复重用。
如此一来,新皇即能按自己的心意起用大臣,不仅不用背上忤逆违背老皇帝的骂名,还会被夸是孝顺,因为这样做是为老皇帝的在天之灵祈福。
反之,单独推翻老皇帝在世前的旨意和决定则会非常麻烦,很容易被人扣上“不孝”的帽子。
朱允熥问道:“你们拟定的方案,是如何的呢?”
杨荣道:“除十恶不赦外,其余一律赦免。”
朱允熥顿时皱眉。
大赦这种事,其实后世现代国家也有做。
许多国家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元首有特赦的权力。
但通常而言,这种特赦是出于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考量,或者只赦免少数本来就应该从轻处理的轻罪,而不是随便什么罪犯都赦免。
可这个时代的大赦不一样。
不问青红皂白,什么人都赦免。
有些人甚至是今天当街抢劫杀人,明天就因大赦天下而平安出狱,一点惩罚都没有。
后世的人会觉得十分荒谬,但这个时代便是如此。
抢劫杀人,并不属于十恶之一。
除非杀的是同僚,亲属,长官,老师,或者杀三个以上的陌生人,再或者是杀人之后,肢解对方的尸体,这些才属于十恶之列。
突然当街暴起,抢一个陌生人的财物,再挥刀将其杀了,如果运气好,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