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太大的区别。
究其缘由,主要还是贩卖商品的商人数量仍然相对较少。
许多地方还是沿袭着原来自产自销的小农经济模式。
少数贩卖工厂商品的商人,近乎垄断了买卖渠道。
市场上商品供不应求,商人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根本没有降价销售的动力。
在他们看来,既然商品即便高价也能轻松卖出去,那为何要主动降价呢?
多赚些银子,难道不香吗?
自由商品经济,向来只在竞争充分的市场环境中才能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
竞争越是激烈,市场机制就越能高效运转。
自由商品经济的优势便展现得淋漓尽致。
反之,在一些竞争不充分的领域,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便会显得力不从心。
这时候,就需要国家这只“有形的手”介入,进行宏观调控。
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增强其活力,让工业化的成果真正惠及每一位百姓。
更不要说,朝廷能投入大笔的资金,比富商巨贾都多出百倍的资金,自行构建物流体系与仓储设施,直接与工厂以及原材料提供商建立紧密对接。
如此一来,便能避开诸多中间环节,极大程度地削减成本。
而且,这般运作模式,还能从源头把控商品质量和价格,确保每一件商品都能以更实惠的价格进入市场,为广大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除此之外,大明百货公司还具备一项极为关键的优势,那便是能够有力地抗衡地方保护势力。
在当下这个时代,地方保护势力可盘根错节,无处不在,又影响深远。
比如,假设有一名外地商人,从工厂采购了一批优质铁锅,打算前往某个县售卖。
这名商人所售的铁锅,不仅质量上乘,价格相较当地的铁锅更是便宜许多。
然而,他这样做,却严重损害了当地铁匠以及本土商人的利益。
于是,这些人便会联合起来,狼狈为奸,凭借在本地的人脉与资源优势,想尽办法阻止外地商人踏入该县售卖铁锅。
他们或是煽动当地民众抵制外地商人,或是利用各种潜规则,给外地商人的经营设置重重障碍,再或者干脆进行人身威胁,不许其在当地售卖。
这绝非大明独有的个例。
在整个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几千年以来,类似的情况普遍存在。
如同毒瘤一般侵蚀着商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这种状况,外地商人即便选择上告官府,往往也难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