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胜记得原时空《暮光之城》是先有小说,然后才有电影的。
后来看文娱类小说,得知《暮光之城》曾是米国的畅销书,销量很高,深受年轻人的喜爱,这才引起影视公司的注意,将这本书改编成电影。
曹胜最近记起这些。
就产生了一个念头——出售《暮光之城》的英文小说改编权。
小说可以改编成电影,电影剧本难道不可以改编成小说?
把这个改编权卖出去,既能增加自己的收入,也能为《暮光之城》积累一批粉丝,这些粉丝将来必然能提升电影的票房。
可谓一举两得。
是!
电影上映后的票房再高,跟他这个编辑也没多大关系,但终究是有些关系的,比如:电影票房高,能提升他在编剧圈的行业地位,能让他以后的剧本卖出更高的价格。
以上,就是他要把《暮光之城》的英文小说改编权卖给福克斯的原因。
现在就看福克斯有没有兴趣买这个版权了。
电话另一边。
林翔:“???”
他听懵了,他做梦都没想到曹胜会向他或者说向福克斯推销这个剧本的小说改编权。
他入行以来,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编剧。
只是写了一个剧本而已,却不仅想要剧本费,还想要小说改编权的费用?一鱼两吃?
他张了张嘴,有点想问:这个剧本,你还想卖什么权利?
不过,曹胜刚刚的提议,在他脑中转了转,感觉好像有点道理,把这四部剧本改编成小说,出版、发行的话,好像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建议。
《暮光之城》四部曲的四个剧本,他也看过。
看的时候,就感觉这个系列电影剧本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狼人和吸血鬼的世界,越往后看,惊喜越多。
这样的剧本,好像确实有改编成小说的价值。
他想了一下——如果在筹备、拍摄《暮光之城》第一部的时候,抓紧时间找人把《暮光之城》改编成小说、出版、发行,那等电影拍完、上映的时候,这部小说好像真的能积累一批书迷。
如果小说足够畅销的话,积累的书迷人数就会很可观。
能为电影节省不少宣传经费,电影上映后的票房也会有一个基本盘,能起到保底的作用。
曹胜……中原一点灰……
林翔心里轻念着这两个名字,心里有点复杂。
有些佩服,也有点明白中原一点灰这么年轻,为什么在华夏有那么大名气和成就了。
脑子确实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