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唱完的第一时间,边浪手上的动作重新集中到了间奏的演奏上,而心中则是想起了原地球和强强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
那是在07年的雪山音乐节上,10月的雪山市,在没有太阳的室外,是已经需要穿厚衣服才能扛得住的气温了。
那时候是傍晚,万总、狼哥和马条在绿林酒馆吃饭,强强从门外走进来,就穿了件白色的半透针织衫,戴个黑色的牛仔帽子。
边浪正在吧台上给众人端酒,回头一看这哥们,自己身上都开始起鸡皮疙瘩,然后就见强强小跑着上去,非常恭敬的和万总他们打招呼。然后就在一桌上坐下吃了起来。
等酒的边浪没觉得有什么,绿林的老板娘眉开眼笑的冲边浪道:“木马真是太帅了!一会过去敬酒你给我们拍张合照啊!”
“意思他人也叫木马?”在此之前边浪是真的不知道。
“应该是吧!”
等边浪过去后,两个玩摇滚的和三个玩民谣的就聊开了。
具体内容是什么边浪不记得了,但最后买单的时候老狼说他请客,但强强坚持要和大家一起a。
最后一人a了87块,那时候还没有手机移动支付这东西,除了现金就是刷卡。狼哥刷的卡,其他人都是直接掏现金给狼哥,也都是给100的说不用找了。
只有强强掏出钱包,把87块一分不少的找出来给了狼哥。然后老板娘愣是要请他喝酒,以及后面……
出了绿林,马条才和边浪说了点强强的事:“他们木马乐队早散了,现在就剩他一个人了,这次来这也是冲十三月的面子来的!”
至于十三月这次的事,边浪虽然不是他们的人但也听说了一些,包括谢天笑万总他们在内的一共20多组乐队和艺人,总共只要了主办方这边19万。
如果均分,每组艺人一万块钱都分不到。但很明显是不可能均分的,按照马条的估计,强强最多也就5000块钱。
别看那时候的5000还不少,但那时候的演出市场,可能几个月就那么一正规的活,火塘的驻唱边浪记得当时也就是1000多一个月。
时隔11年后,边浪听到木马的新歌《旧城之王》,一时间思绪万千。旧城之王,不就说的是他自己么。
那时候圈里几乎都是老糙汉子,能跟他一样帽子不离身,上台打高光画眼线,精致但又不娘的,活该天天被果儿惦记!
但到了后来,边浪在岛国的某音乐节又遇见了强强一次,那时候的他连着在边浪他们民宿的沙发上蹭了三晚。
一点都没有当年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