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有人找。”
正在喂马的李辅臣猛地抬起头,把手伸到冰冷的水桶里使劲的搓了搓手,然后快速拍打着自己身上的草屑。
无论谁来找,他都努力的让自己看着干净。
这一趟跑商的活的对他李辅臣而言是决定自己今后命运的一次远行。
自己是官宦人家仆的孩子。
一日为奴,终生为奴,世世代代为奴。
按照大明的律法,自己是家仆的孩子,主人不开口,就算“自赎”,自己也是跳不出这个身份的。
因为自赎的价格是主人说的算。
他不想自己的这一辈子,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子孙都给人当奴仆。
所以这一次来河套,是他跪求来的。
主人家是官宦,他想跟着商队做生意来补贴家用。
又因为主人家是官员,他想当一个有名声的好官。
不想让人知道他一个官员在行商家之事的这种贱业。
所以,他同意了李辅臣的请求。
他的打算很简单,只要李辅臣走熟了,今后自己家就能让李辅臣去走商了。
他不是要一个身份么?
给他一个身份又如何呢?
简单的收拾后,李辅臣慌忙走了出去,见要找自己的人竟然是余令,李辅臣不免的心头一喜。
他在那一日看的很清楚,带着自己来的丘管事很喜欢蜀锦。
山西府那边蜀锦少,只要运作的好,只要买到手,只要往北……
这蜀锦的价值还要翻上一番。
人家女真要立国了,要学着大明的制度设王侯将相、文武百官。
如今需要各种绫罗绸缎来做他们的官服。
当下正是价格最高的时候。
李辅臣心喜是因为余令找他了,本来就是萍水之交,临走的时候就互通了一下姓名。
那余令今日来……
想必就是为了蜀锦而来。
按照商队的规矩,谁先“打眼”,交易达成后谁就能拿货物交易里的一部分利润钱。
分多少根据总额来定。
“我说今早起来眼皮怎么跳个不停,原来是稀客来了……”
晋商的强大是有原因的。
李辅臣知道余令是来谈生意的,他这个跟着商队当杂役的小子竟然把余令领到管事的帐篷里。
管事的人不但不呵斥,反而主动让出位置,并命人准备茶、糕点。
甚至连火炉人家都准备了一个。
所做的一切只为交易达成。
“臣哥,听你上次说你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