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出来。
冯庸拿起案几上的那碗冰冻酸梅汤,也不用汤勺,一口气饮尽,凉意直透心扉,整个人酸爽清透,精神振奋,笑骂道:“王信那个狗东西,以为当文官的狗腿子就能捞到好,岂不知文官最是不要脸,如今被过河拆桥了吧。”
“哈哈。”虽然自己也吃了亏,可看到王信吃亏,冯庸就觉得自己不吃亏了,忍不住大笑。
年轻人知道父亲说的是哪件事,河套地区的虏乱。
“会不会影响到父亲?”
“我还有什么可以影响的?”冯庸无所谓道。
五军都督府名头再大,装饰门面用的而已,重要的是实权,自己回不了大同,就算让自己进了五军都督府,也不过是个泥菩萨罢了。
反倒是王信,他可是朝廷眼中的后起之秀,自己也听说过此人入了太上皇的眼。
好像谁当年没入过太上皇的眼似的,只不过此人实在是年轻,年轻的让人嫉妒,他才二十来岁,往后的机会太多了。
不像自己,自己没有机会可以浪费。
“儿子听别人说,朝廷已经同意了王信回大同。”年轻人小声道。
河套地区的虏乱,年轻人认为不至于动摇大同,父亲留下的永兴军不提,大同还有天成军,配合各地的守军,阻挡胡虏绰绰有余。往年谁也不愿意消耗自己的实力,所以很多时候出工不出力而已。
真要是认真起来,以大同军镇的实力,还是能震慑住关外的,否则这些年里,单于部不至于如此听父亲的话。
胡人又不讲理,他们只尊实力。谁的拳头大,打的他怕,他就听话,把胡人当狗就是最好的法子。听话做事奖励一块骨头,不听话就踢两脚,养不熟杀了吃肉。
在大同从小养大,年轻人对大同和关外的局势很清楚。
冯庸对儿子还是满意的,只可惜自己忙于军务,对儿子疏忽管教,儿子成长于妇人之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性子软弱,贪婪享受,吃不了军中的苦。
冯庸冷笑道:“张文锦此人是个败类,我才一直打压他此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如今大同落于此人之手,就算王信回到大同又如何。”
年轻人眼睛一亮,看向父亲的眼神升起了崇拜,父亲说得对啊。
年轻人拍手,忍不住笑道:“有张文锦压着,那王信想要做事可不容易,只能听张文锦的,那张文锦比儿子都怯弱,只会嘴硬的人。”
“不止于此。”冯庸鄙视道:“张文锦还是有一手的,这个把月来,恐怕他早就把手伸向雁门关了。”
永兴军的事情,一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