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兰人那样发大财了!”
在这个时期,经营东方商品,在这个时期绝对是属于暴利行业呀!
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年成立,在1605年就从葡萄牙手中夺取了安汶,垄断了丁香贸易。
1619年,从当地土人王国攻取了雅加达地区,建立巴达维亚,成为其亚洲总部。
162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又在福尔摩沙岛(今台湾)建立据点,控制对大明、日本贸易(尤其是丝绸、瓷器、白银)。
1630年,他们进一步控制锡兰的肉桂贸易,并在印度(苏拉特、科罗曼德尔海岸)、波斯设立商馆,抢占东方贸易网络渠道。
三十多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共派遣了约1500艘船前往亚洲(年均45艘),不仅将葡萄牙人的贸易势力逐步蚕食殆尽,而且几乎垄断了整个东方贸易。
截止163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地区(包括东印度群岛、锡兰、印度及波斯)常驻约40-50艘武装商船,并拥有七千余雇员(包括士兵、水手、商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初时股价为100荷兰盾每股,而到了1635年,因贸易利润推动,股价暴涨数倍,达到400-500荷兰盾/股。
据悉,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年均利润率约为18-30%,部分年份,如1610-1620年更是高达40%。
可以说,该公司是当今全球最赚钱的公司,年利润可达数百万荷兰盾,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商业帝国。
要是能通过正常的贸易手段赚大钱,谁家好人会愿意从事海盗这个既危险、收益还极为不稳定的行当。
每个海盗都梦想能成为下一个德雷克,但最终绝大多数人却只能梦断大洋深处。
你可能会遭到被劫商船的激烈反抗,一不小丢了小命。
你也有可能会遭到他国海军的追捕,被撵得无处藏身,惶惶不可终日。
更甚者,你会被捉住,然后像一块风干的腊肉一样,被吊在港口的旗杆上,随着海风轻轻摇摆。
即使,运气爆棚,成功抢得一艘满载货物的商船,但在返回英格兰本土或者海盗岛进行拍卖时,会被那些黑心的商人狠狠地宰上一刀,所得收益并不如期望中那般尽如人意。
再加上不期遇到的海上风暴和各种疾病,海盗船上的人员死亡率还是非常高的。
也就是说,做海盗就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计,是拿命来换一个不确定的未来(财富)。
现在,有这么一个绝佳的机会,既能赚大钱,又不需要经常刀口舔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