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斯托尝试发送过几篇帖子,来强调现在的地狱之王是墨菲斯托,而不是撒旦。底下的人全都在嘲笑他,说他是个“研究神话入脑的疯子”。大多数人甚至根本就看不下去那啰啰嗦嗦的一大长串科普。他们只想看乐子。
墨菲斯托甚至还写过耶稣和撒旦的同人文,用来同时污蔑他们两个。可惜天不遂魔愿,这篇帖子底下倒是一片叫好。看过之前那个帖子的人还说:“写同人就写同人,搞这种方式引流就没意思了。”
总之,墨菲斯托觉得这样不行。
但他毕竟是个魔鬼,魔鬼最擅长洞察人心。他发现,大多数人在浏览互联网的时候的动力不一样:有的想看新鲜事,有的是漫无目的地刷刷。但是大多数时候的大多数人,会拥有同一种感应雷达。在这种雷达响起的时候,他们的神经会在他们的大脑和他们的另一器官之间搭建一条高速公路,让他们像猎犬一样竖起耳朵、耸耸鼻子,开始无比兴奋地嗅探那些能够刺激到他们的东西。这种驱动力通常来源于“性”。
当这种雷达响起的时候,不论在什么场合,不论他们在刷什么,他们会立刻把思维转到另一个领域,并且除了那个领域的东西之外,什么都看不见——聚精会神,无比专注,简直像是着了魔。
会刺激这种雷达启动的,并不只是直观的色情影像。人类的大脑非常神奇,联想能力强大得魔鬼也搞不懂。有时他们明明在看一些完全无关的东西,但就是能从这些东西当中联想到一些与欲望有关的东西,进而进入嗅探模式。
正因如此,人类对于互联网有所限制。某些可以刺激到这种欲望的东西是不能直接发上去的。而在可以过审的所有东西当中,人们最喜欢看他们美丽的同胞——说白了,看脸。
有句话说得很好:“只有魔鬼才会有一副美丽的外表。因为魔鬼需要你喜欢他,而天使只需要注重实用价值,所以多数天使长得不是那么好看。”
墨菲斯托非常喜欢这个论调。即便在古代,他通常不用露出真身,也能够忽悠到很多信徒。但他还是更愿意把自己变得好看一点。
只是,人类的审美瞬息万变。在拥有漫长生命的魔鬼看来,上一秒他们还喜欢瘦弱的,下一秒就又喜欢强壮的了。实在是很难把握。
不过有了互联网,这一切就变得简单多了。谁的外貌在网络上最受欢迎,基本就可以代表这个时代人类的审美。至少墨菲斯托是这么觉得的。
碰巧这个时候,他的信徒联系了他——这位信徒一直都是个潮流人士,什么火他追什么——这给墨菲斯托带来了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