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钻(6 / 6)

袋,像抱着一袋子现金,找了附近最贵的一家干洗店,把风衣带进去。

干洗店需要登记姓名和电话,向芋垂头填写时,听见店员长长地“咦”了一声。

她还沉浸在“签名写得不够美”的思维里,抬头就看见店员表情呆呆愣愣。

店员手里小心翼翼地托着一枚粉钻钻戒,像托了个烫手山芋,看着她“向小姐,您衣服口袋里的东西,记得带走。”

那枚粉钻,比电影里的六克拉钻戒,还要大。

折射着窗外春光,晃得人眼生疼。

恍惚间向芋想起,这件衣服是他们分开前那几天,靳浮白执意买给她的。

向芋有了新衣服并不高兴,回去路上念叨他很久,怨他败家,说他是花钱精,说他家就算是印钞厂也不够他浪费的。

那时候他一定感觉到了分别在即,才买下这么贵的衣服。

其实不是给她穿的,只是用来装下钻戒。

靳浮白在赌,赌她这种小抠门的性格,什么丢了都不会把这衣服丢掉。

向芋看着钻戒,好像看到了靳浮白时过经年的一个玩笑。

他隔着多年时光,恶劣地笑,还有更败家的,藏在衣服口袋里面,小傻瓜,没想到吧

她把戒指接过来戴上,这一次,他没有搞错她的尺码。

铂金圈带着清凉的触感,套在无名指上,不大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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