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不认,赶走了自己的亲叔叔,剥夺了叔叔和堂弟的财产职位,还解除了原来的婚约。
具体是什么情况,岑枫不清楚,但是就冲他有过婚约这件事,她就应该快刀斩乱麻。
她是没有谈过恋爱,可不代表就不懂感情。两个人既然走到订婚的地步,就一点感情都没有吗?
想到他喜欢过别的女人,她就生气。倒不是她有什么洁癖,只是因为,他在昏迷前,还是喜欢着那个人的,而他成为魂魄时,对自己的照顾又是什么意思?
自己只是他失去记忆时的一个消遣?而当他回去了,又把她彻底忘了,那她的喜欢未免太过于可笑了。
岑枫认真的想去放弃的,只是越想忘记,就越是忘不掉。
她也是现在才知道,原来他有这么大魅力,短短时间就能让她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