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的是一位大概年近三旬的汉子,身材高大,约莫有米的个头,满脸络腮胡。
他开门以后看到这敲门的原来是一个不到20岁的年轻人,再没旁人了,当下也是放下心来,笑道:‘小兄弟,你这是去阶州城啊?’
吴有道笑道:‘正是,小弟随家兄出门做药材生意,到了这阶州,因贪看这周边风景,就带了俩伴当出城游玩,没想到天快黑时在一处荒野走散了,小弟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估计他们提前回去了,由此小弟也错过了回去的时间,现在也进不了城了,故此就想着在您这府上,借宿一宿。’
听他这么一说,再加上丫又是一挂逼,在经过葫芦兄用先天元气改造后,这形象气质惯能迷惑于人,让人不由自主产生几分亲近与信赖。于是这汉子也就笑着将他让进了院门。
进门之后,那狗也看到他了,刚想叫唤,就被一十一二岁的小孩给安抚住了。
那络腮胡汉子介绍道,他家姓刘,他大号刘一敏靠种地打猎为生,由于打猎算把好手,乡亲们称他刘一枪,意思是一般猎物只需一枪的意思,这狗就是打猎用的猎狗,而这安抚住狗的小男孩,就是他儿子,刘二小。
吴有道也是简单的自我介绍一番后,跟着刘一枪来到堂屋里,果然看到一把老式的燧发枪,当下又是一番商业吹捧,把这刘一枪夸的是人间少有,天下少见,差点就要跟丫斩鸡头,烧黄纸,磕头拜把子了都。这刘一枪哪能想到这丫胡咧咧属于张嘴就来那种,都不带打草稿滴,属于条件反射惯性动作而已,逮谁都那样。
他听的是心花怒放,就差喊出‘知我者,吴兄弟是也’了。后来又想到这么晚了,这吴兄弟估计还没吃饭,又把老婆叫起来,拿出俩用盐腌制好的野兔,一锅煮了,又拿出两坛珍藏版烧刀子非得和这吴大虾喝一顿不可。
话说这吴大虾,正好没吃晚饭,正觉着有点饿了,就打瞌睡碰到了枕头,当下便半推半就的和刘一枪喝酒吃肉起来。他这一吃起来,就把人家给吓了一跳,这野兔腌制后起码也有三四斤一只,结果吴大虾一人就吃了一只半,还只混了个七分饱而已。他也不好意思问人家还有没有吃的了,只推说白天出来就只吃了早饭,现在算是吃饱了。
当然,这刘一枪自然是信以为真,当下宾主尽欢,把他安排到东头厢房睡觉自是不提。
第二天,太阳刚出山,吴有道就起床和刘一枪一家告别,又问别人买了两只腌兔和十来个大饼,说是味道太香了,带回去给他哥尝尝。这刘一枪就一纯朴农民,觉着他这人对眼了,不愿收他钱,最后好说歹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