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特使将自己和流光接回岚歌后,除了上次在金銮殿上见过他一次之后,蔷薇己是许久不曾见他。以前不明朝云的形势,蔷薇对司马翎也没有太过注意,此时对朝云的形势有了一些了解,蔷薇不由暗中打量起他来,想要看看是什么样的一个人,竟能在这样的朝堂之中,一力撑起一个中间派别,平衡着朝中诸多势力。
这样仔细看过去,蔷薇意外的发现,司马翎似乎是爱干净到了一种有洁癖的地步,这种干净,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不脏,又或者整洁到一种病态,而是说,他不仅仅衣着纤毫不染,发髻纹丝不乱,甚至连穿着的颜色,都会倾向于那些给人干净感觉的选择。
比方说,白色,银灰色,诸如此类。
今日来赴陆明持的寿宴,司马翎穿的当然不是官服,他的外面罩着一件银灰色锦绒的大氅,里面的衣服,从步伐摆动间偶尔透露出来的样子来看,似乎还是那件玉白色画着水墨青山的长袍。
这样大冷的天气,还穿着这样冷清的颜色,几乎只是看一眼,蔷薇就觉得身上开始冷意蔓延,忍不住抖了抖身子。
再仔细看下去,蔷薇讶异的发现,司马翎似乎不仅衣服是干净的,就连整个人所传达出来的感觉,都唯有干净二字可形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