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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她这是自寻死路!(2 / 3)

—舞场老板桑多斯可不在意自己的货物是否被人碰过,他们完全可以先开一下荤。

“奇怪,人呢?”

然而进入到那条小巷,他们却没有看到人影。

就在两人探头探脑张望的时候,脑后同时遭到了重击!

“这样就都解决了。”

银发少女在两人身后出现,拍了拍手。

然后她弯下腰,把倒下两人的钱袋摘了下来。

对于这样的货色,只拿钱不要命已经算是很仁慈了。

走到巷尾,那里同样躺着三个人,她踢醒了其中的一个。

“——饶命!”

那人很机灵,发觉不妙立刻跪下求饶到:

“我和您无冤无仇,只是遵从老板的指示而已!”

“是雷克斯让你们来的?”

银发少女冷冷的问到。

“是……是的!老板让我们抢回所有的东西,然后把你卖……卖……”

“卖什么?”

“——卖到桑多斯的舞场!”

连技能都没来得及用,那人就战战兢兢的把所有知道的事情倒了个精光:

“老板还说……如果脸蛋漂亮的话可以多要一点钱,否则就随便开个价格。”

舞场?

艾雯一呆:

那是什么地方?

唱歌跳舞的场所吗,难道对方想要把自己卖到那里打黑工?

“其实就是服侍男人……的地方。”

在她的逼问下,那名铁匠铺的打手哭丧着脸回答:

“也叫做娼馆……啊!!”

得到了想要的信息,愤怒的银发少女把这人重新击晕,取走了钱袋。

“就这么放过你们的话,未免太便宜了点。”

她低声自语道:

“竟然想要把我卖到那种场所……必须得给你们留下些教训才行。”

搜出五人携带的弩箭,拿起一根凑在鼻尖闻了闻:

“果然是害人的玩意儿,这样我更心安理得了。”

先用箭头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扎了一下,等药效散开,她拔出剑,在五人的脸上全部刺了一只小乌龟。

然后在乌龟旁边写上“我是强盗”几个字,算是大功告成。

美中不足的是,某人绘画水平不是很高,画的乌龟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更像是一只丑陋的怪物。

“这种蕴含雷电之力的疤痕10年内都无法消去,我看你们还怎么出来当强盗。”

她恨恨的说道。

刚刚离开小巷,冷不丁发现墙边的阴影里坐着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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