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拿着手电筒,不小心就踩着屎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做足三百六十天,吃得却还不如人家城里人养的狗好。
张明杰心里极不平衡,他发誓要过城里人的生活。他更加拼命的学习,别人去玩的时候,他在学习。别人去开房的时候,他咬着慢头在学习。他一天的生活费,还不够人家买只套套的钱,他穿在脚上的鞋,还没有人家丢掉的鞋好
就这样,他在医学院挨过了五年,他的毕业成绩,比全校第二名的要高出一大截。终于医院来要人了。每一次医院来人,学校总会严掉一些同学,但是留下的,都是他。
一开始,他认为是那些医院没眼光,没看中他这颗金子。是金子,总会发亮,他自信满满。可是学校的人越来越少,就连所以学分都不合格的人都有了着落,他却依然还在。
他愤愤的去找那些不要他的医院,终于得知,原来想要留院,是要钱的。多少?不多,十万起尖。
张明杰再一次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十万?他就算回去把整个村子卖了,只拿不出十万。没医院收留,他就得圈着包袱回到种地去。除了种地,他没有任何的出路,因为他在这里学到的东西,在家乡跟本用不着。
村里的人,买不起这些动撤上百块的药片,更做不起那些卖三头肥猪做不起的”口”这些乱七八糟的检查,村里,乡里,及至县城里,也没有这些设备。那四、六、八级英语,更是笑话。
拿了全村的钱出来读书,在回去种地,张明杰做不出这样的事。哪怕是要饭,他也要留在城里。他发了疯一样的找工作,可是没人请他这肩不能挑,手不能抬的所以大学生。在一次次的失败之后,张明杰的心。渐渐的向前辈马家兄弟那样,发生了变化。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最后,他是娶了那个胸口在一巴掌护心毛的学姐,那个院长的女儿,才得以进入医院的。
在这样的家族里,张明杰没有任何的地位,所以他把自己的不满,发泄到那些病人和家属的身上,从他们的痛苦里,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点变态的快感。
杜啸天的那一巴掌,把他打回到了那个还没有出村的张明杰。那冰冷的枪口,让他的心灵得到了扦悔,他想要改过,他想要从新做一回人。
当张明杰失望的要从杜啸天的身上收回目光的时候,突然,他欣喜的笑了起来。他看到杜啸天伸出的手,比出一个代表同志的手势。
张明杰的眼睛瞬间湿润了。多少年以来,他终于得到了一个人的正视。士为知己者死,张明杰用心感捂到了这句话的真正意思。
杜啸天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