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吧。”
宋德眼睁睁看着俞警官几人带走宋宝珠,追了几步就停了下来,他在院子里转了几圈,对方芳道:“你留在家里,我去大伯那里瞧瞧,看看他有没有办法救出宝珠。”
方芳点头:“你去吧。”
宋德快步出去,直接在外头打了个面的去寻宋来福。
宋德这个当家的男人一走,古月娘可得了趣。
她对着方芳笑了笑,对古月一招手:“古月,现在咱可不怕宋家的人了,赶紧的,娘按住她,你好好的揍她一顿出出气。”
古月点头:“行,娘你只管按着,我今天就叫她没脸再见人。”
“你们,你们干什么?”
方芳一看情形不好就要跑,古月娘比她可利落多了,几步过去抓住她的双后背在身后,使劲的把她按在地上。
古月跑过去一爪子挠在方芳脸上:“叫你不是个东西,叫你生了宋宝珠那个祸害……”
宋宝珠被带到公安局,进了审讯室,就看到好几个熟人。
其中就有被她害过的李霞,李霞的哥哥李建也陪在一边,另外,坐在李建身旁的那个人宋宝珠怎么都不会认错,是沈临仙无疑。
要不是宋宝珠对沈临仙印象深刻,深刻到她绝对不会忘记沈临仙的模样,有可能她还真的会认错。
宋宝珠第一次见沈临仙,是宋德和方芳带她去换孩子的时候,那时候沈临仙穿着一身旧衣,洗的发白的裤子,有些发皱的衬衣,头发也有些乱糟糟的,但即便那样,也无损于沈临仙的美丽。
只是,那份美丽中带了丝狼狈以及若人怜爱的成分。
第二次见沈临仙,沈临仙已经是一个活脱脱的村姑。
穿着自己做的碎花衣服,肥大的裤子以及一双黑布鞋,除了那张清丽之极的脸蛋,其他的一切都和农村女孩差不了多少。
那时候,宋宝珠很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那种把沈临仙踩在脚下,两人如云泥之别的优越感。
但现在坐在她面前的沈临仙,宋宝珠有些不敢认。
沈临仙没有狼狈,更没有一点村姑的样子。
她穿着白色的套头毛衣,卡其色的窄管长裤,卡其色的修身风衣,脚上是一双擦的干干净净不带一丝尘土的棕色小牛皮靴,一头乌黑长发扎在头顶,盘了一个花苞头,上面还戴了一个米色的水晶头饰。
沈临仙端端正正的坐在那里,不时的扭过头和李建说上两句话,这会儿,她根本就一点都不像乡下女孩子,简直是比宋宝珠见过的那些千金小姐更有范,显的更加气派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