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和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开展经纪业务,从事演艺表演的职业人员.”
“我方当事人从未签订经纪合同、也没有通过演艺表演获得报酬”
“反对!”《东京体育报》的总编一下子激动了起来,“我反对!!!”
法官无奈地拍了拍脑袋:
“今村順一总编,你不是律师,不能喊反对!”
“可是我有事情要说!”
今村順一着急了,
“永山直树明明上过通告,最早是和松田圣子,然后是和在坐的中森明菜也一起上过《夜hit》!!!”
作为娱乐报纸的总编,今村順一还是有一把刷子的,四五年前的事他都记得!
“啊”
永山直树看了一眼明菜,也回忆起来了,他刚刚进入艺能界的时候确实参加过节目来着。
不过永山直树笑道:
“我是被邀请去做嘉宾的费用是‘车马费’.从来不是出场费哦!”
“.”
虽然给钱,但是由于永山直树确实没有签过经纪合同,所以都是以类似车马费的形式打款的
这在业内是常例,有些节目会请只出场一次的专业顾问之类的,他们又没有事务所,都用这种形式打款。
其实和艺人的出场费是一个类型,但是在法律上却是完全不一样
“这这不是一样的嘛!”
“在法律上不一样哦!”
“.”
今村順一无奈地坐了下来
法官感觉今天的庭审太乱了,连忙维持秩序:
“请被告律师继续陈述,其他人不得打断!”
“嗨”
川崎弘人稍微缓了一下,
“即使不是艺人,但是永山直树先生作为公众人物,对媒体应有一些容忍.永山直树先生在之前也经常被拍到照片,也上过头条.从未追究”
说了很多,意思就是永山直树在以前也经常被报道,应该已经习惯了,这次也只不过是又一次报道而已,没必要抓着不放。
“以前经常被拍到,从未追究,但是并不代表侵犯隐私权、侵犯名誉权的事实不存在!”
等川崎弘人一说完,沼田高典就站起来大声反驳,
“追不追究是永山直树的选择,法庭应支持我方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维护!”
“按照惯例.媒体拍摄公众人物从来都是可以的!”
“我才不管惯例不惯例的.从来都可以,那就是对的吗?!”
有些事就是不上称没有四两重,上称一千斤打不住.以前不追究,你好我好